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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海事部门重拳打击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 两船被罚20.4万元

作者:   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09日    浏览量:284   字体大小:  A+   A- 

  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9月6日消息 (记者 王小畅 通讯员 宋洪凯)近期,海口海事局强化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专项治理,加大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查处打击力度,在琼州海峡水域查处2艘内河船舶超航区航行违法行为。

据了解,该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值班人员在疫情期间电子巡查中发现,“平南远达5508”和“平南远达5509”两艘内河船舶在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水域逆向行驶,严重影响航道内正常行驶客滚船舶的航行安全。遂指派海巡船艇“海巡11108”轮对两船舶实施拦截,进行调查取证。

经调查,两船存在配员不齐、超航区航行、船员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。海口海事局对该两船实施行政处罚,暂扣责任船员适任证书,罚金20.4万元,并责令涉案船舶拖带返回内河水域。

海口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船舶应当在其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内航行、停泊、作业,内河船应当在内河航段航行作业,海上航行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航区要求。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,是影响水上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风险隐患之一。

该执法人员称,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,一方面它影响船舶自身安全,内河船舶与海船在结构设计和建造规范有很大不同,从事海上运输往往不能满足船舶稳性要求,极易造成船舶航行或作业过程中自沉没事故的发生,影响船舶自身和船员的人身安全。

另一方面严重影响或干扰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,不在规定甚高频守听、船舶配员不足、船舶航海图书资料配备不齐、为逃避监管而关闭船舶AIS(船舶自动识别系统)隐蔽行踪、进出港作业不报告、违规停泊作业等行为是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常见违法行为,这些行为导致船员对周边航行水域不熟悉、航线与航路相冲突,周边船舶不能与其建立良好沟通渠道、无法根据船舶避碰规则协调避让。

海口海事局表示,将进一步强化琼州海峡重点水域、重点船舶的监控,重拳打击海上违法行为,维护琼州海峡水上交通秩序,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物资水上运输安全顺畅。

来源:南海网